助学贷款的流程是:
第一步:
学生应准备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以及本人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材料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填写贷款申请表,将资料提交上去。
第二步: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由学生户籍所在地的资助中心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就会指导学生签订贷款合同,并去经办银行开立个人账户;同时会开具借款合同回执单,学生将回执单交给学校,学校会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完成后再把回执单寄回学生户籍所在地资助中心。而当地资助中心会整理好资料后上交给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银行进行最终审批。
国家助学贷款则是由学校的学生资助部门负责对学生的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核查学生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认资料真实无误后,就会交由经办银行进行最终审批。
第三步:
银行审批通过后,就会将贷款资金划拨到借款学生在本行开立的个人账户里,之后再从学生个人账户转至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6年内。助学贷款需要在学生毕业之后6年内还清,因为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从3年延长至5年,若是欠五年没有还本金的话,第六年需要一次性还清本金的,助学贷款规定贷款期限是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1、正常还款 正常情况下,学生应自毕业当年 9月1日起按年度偿还利息,两年后开始还本付息,每年12月20日为国家开发银行正常还款扣款日。
2、请于每年11月20日后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系统查请于每年11月20日后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系统查询本年度应付本金及利息,并于12月15日前将该款项存入相应的贷款账户,银行系统于12月20日自动扣收。
3、 若使用支付宝还款,支付宝将在还款日前五天通过短信、邮件向借款学生发出还款通知,如手机号码、邮件地址变动的学生请及时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系统进行变更。
4、 提前还款 每年1-10月均可进行提前还款申请,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一个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债务。
5、 借款学生必须于每月10日前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系统新增申请或向当地县资助中心老师提出申请,并于当月15日前将足额资金存入相应的还款账户。
6、国家开发银行于每月20日进行扣款。
7、若使用支付宝还款,支付宝在提前还款扣款日从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扣收相应款项并通过短信、邮件反馈借款学生。
8、学生可登陆在线系统查询提前还款结果。
9、如当次提前还款失败,下次提前还款时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申请。